在判断运行中充油电气设备内部是否存在故障时,(首先要排除非故障产气的可能性。例如,带油补焊;故障大修滤油后绝缘粉料吸附的故障气体组分的释放;设备受潮或进水;附属设备故障的影响等。当确诊设备内部存在故障时,要根据故障的危险性,设备的重要性及负荷需求等情况,并同时考虑和经济性来制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意见。这些处理意见主要包括:追踪分析、油脱气处理、限制负荷和内部检査检修等。处理原则如下:
(1)当总烃在150uL以上,C2在10u/L以下时,应进行每月一次的追踪分析;次月计算出的产气速率达3mL/h以上时应改为每10~15天一次的追踪分析
(2)当总烃在1000以上、300几以下,C2HB2在20u/L时,应进行每7~10天一次的追踪分析;次月计算出的产气速率达12mL/h以上时,应提出尽快安排时间进行内部检查由于油对各组分有一定的溶解度,当气体含量达到一定数量级时,会达到一个散失与产气的动态平衡,给考察产气速度带来很大的误差。因此在总烃上升到200uL/L以上时,要正确地考察产气速度必须先将油中总烃脱气降低至150uL/L以下再进行
(3)当总烃超过3000uL/L,C2H2超过30uL/L时,应明确提出停运检查的意见
(4)当测出CH2含量高达100u/L以上,并占总烃的主要成分时,可确定为放电性故障,要求立即进行停运检查,并明确指出不得再通电试投,否则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
(5)对于H单纯超注意值,尤其是发生轻瓦斯频繁动作的变压器,除了可能有进气受潮的情况外,还可要求进行潜油泵的密封检查及油枕放气检查。